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首页 > 正文
2017年12月19日,《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8——新经济新就业》发布会
文章作者:高文书  发布时间:2017-12-19 09:05:00

 

  2017年12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8——新经济新就业》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当前,全球围绕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出现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对人类生活方式和竞争格局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包括人口红利在内的传统因素难以支持原有的高速增长,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元素和实体经济融合程度加深,正在孕育形成新的增长点。因此,本书以“新经济”和“新就业”为主题,分析新经济下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趋势以及就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对策建议。

  新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方向。新经济包括新产业和新业态两类经济活动。较之于传统经济,新经济的生产率更高,增长更快。2007年到2016年的十年间,新经济年均增长16.1%,是同期全国经济增长率的1.9倍,新就业年均增长7.2%,是同期全国就业增长率的22倍。新经济中,新业态经济年均增长20.6%,就业年均增长7.7%。2016年,新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14.6%,新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达到10.1%。同时,新经济还具有显著的产业带动效应。2016年,新经济带动其他行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8.1%,占总就业的比重为6.4%。

  新就业在灵活性、劳动者个人价值、劳动者技能要求等方面具有新的特征。一是灵活性。这既表现为就业方式的灵活,还表现为就业时间的灵活。无论是淘宝店家、滴滴司机,还是微商,这些就业者都是利用互联网平台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就业,也自然打破了传统固定工作时间制,就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工作。二是劳动者个人价值。在新经济、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下,就业者对传统重视职级秩序和长期雇佣关系等传统方式发起挑战,越来越多的职场新军重视个人价值。三是“平台+个人”,很多劳动者开始通过第三方共享平台寻求多元化“零工”或自主创业。四是劳动者数字技能要求高。数字、信息技术已经融入到合行各业,善用数字技术已经成为诸多感悟的必须课。

  新经济下劳动关系也不断变化。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安排更加灵活化、自由化、碎片化;劳动者的工作方式更加多元化;劳动关系从形态、主体及权益保障等各方面都将面临新转变和新挑战。中国目前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基本都是建立在劳动合同或者正式的劳动关系基础之上、需要依托用人单位的。这与新就业的情况很不相同。新经济、新业态下出现的新就业,劳动者更是难以加入工会或者被工会组覆盖。为了适应新变化,新经济下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发展必须采取新思路。建议考虑突破传统工会组织形式的局限成立行业工会,尤其是在出现新就业形态所在的行业,如电信行业设立工会。

  平台型就业对去产能职工安置具有巨大潜力。由于平台型就业的门槛低、工作安排灵活等特点,滴滴出行平台在较短的时间内,创造出数量庞大的就业岗位。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滴滴出行平台已经为全国为去产能行业职工(煤炭、钢铁以及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如煤电、 水泥、 化工、有色金属等)提供393.1万个工作机会。滴滴平台已经成为区域劳动力市场中缓解短期就业压力的缓冲器。去产能任务越重的省区,来自去产能行业的司机比例就越高。随着滴滴平台发展,以及钢铁、煤炭行业效益下行,来自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职工在滴滴工作呈现指数式上升趋势。

  新经济下要加强技能调查与监测,“做对”技能。在日新月异的数字世界中,信息与通信技能及其与之互补的一些技能是必要的,如领导力、扎实的阅读与计算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是扩大ICT技术协同工作的必要条件。在大多数OECD国家,已有超过95%的大企业工人和85%的中型企业工人在工作中会接触和使用互联网,而该比例在小企业也至少为65%。技能调查与技能监测是探讨技能供需差距、技能配置和技能使用的前提。加强技能调查与技能监测还有利于“做对技能”,避免技能发展的盲目性。要积极寻求与世界银行、OECD等合作,探索完善中国技能调查与技能监测体系,不断提升劳动者在现代生产中的技能。

  自主创业对于扩大就业和实现充分就业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经验表明,美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均注重发挥自主创业的岗位创造能力,并通过大量政策项目予以扶持。我国的自主创业发展迅速,以应届大学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为主体的创业结构正在形成。但我国的自主创业也面临主体意识有待加强、融资相对困难、公共服务效率不足等问题。对此,应从优化政策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培训和舆论引导等多方面着手,构造更加适宜创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使新经济背景下的自主创业潜质得到最大限度的激发。

  关于网约车监管问题,纵观各地政策,多从网约车平台、运营车辆、驾驶员三个维度进行监管,监管力度不一。网约车的监管是否合理,决定了本地网约车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将影响到本地人民出行的便捷程度,是在新常态下对政府决策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网约车的监管应当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监管对策。我国监管部门在面对网约车新业态的监管中,应当做到适当监管,同时又应该保证为网约车预留出一定的创新空间,着重对网约车服务过程、质量等的监管,通过对“强化网约车平台监管,弱化网约车运营车辆和驾驶人员监管”的模式,创新网约车监管模式。

  

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