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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将创造“消费巨人”
文章作者:蔡昉  发布时间:2011-01-27 11:56:07

       中国城市化进程,正在经历着从半包容性向包容性的转变,主要表现在农民工及其家庭在户籍身份和享受均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市民化。在2011年开启的新十年里,这个过程将创造出一个消费巨人。

  城乡收入差距被高估

  中国政府一直倡导经济发展方式向内需拉动转变,为此也提出提高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的要求。这有赖于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显著消除,从而促进劳动参与率的大幅度提高,进而作为结果,普通劳动者收入的较快增长。

  然而,我们看到一个矛盾现象。一方面,我们的确看到就业的大幅度增长,并形成人类和平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另一方面,人们普遍认为,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在继续恶化。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关于人口流动可以缩小收入差距的经验,在这里都不再是可信的规律。那么,启动居民消费需求作为经济增长引擎,又会从何谈起呢?因此,我们应该首先澄清不甚了了的关于中国收入分配状况的判断和描述。

  许多研究表明,中国基尼系数可以被分解为城镇内部差距、农村内部差距和城乡之间差距,其中,城乡差距的贡献率高达40%~60%之间。这意味着,如果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了,整体收入差距也会缩小。由于劳动力短缺、工资上涨等显著变化,我们倾向于认为2003年是中国经济的一个转折点,或称刘易斯转折点。2003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率有趋同的趋势,这意味着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起码受到了一定的抑制。

  更进一步,实际上,农民工的打工收入有相当大的部分没有得到统计。首先,目前有大约3000万举家外迁的农民工家庭,其收入几乎全部被统计体系遗漏。其次,城乡人口和家庭的划分对住户调查中收入统计产生很多影响,使其成为不完全的统计。

  在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分别进行住户调查时,关注的主要是两类家庭,即城镇居民家庭和农村居民家庭,而遗漏掉了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流动人口家庭。即一方面城镇记账户中通常不包括流动人口家庭,另一方面农村记账户的收入,不能反映外出打工全部收入。正如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方法说明中所指出,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上与本户连为一体的外出从业人员,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算家庭常住人口。因此,这部分外出从业人员的收入,不能反映在农户收入中。如何理解“经济上与本户连为一体”呢?在住户调查的实践中,基层调查员往往遵循一个拇指规则,即仅仅把夫妻关系看作经济上连为一体,而排除掉了父母与成年子女的关系,更不要说兄弟姐妹关系了。

  根据统计资料,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而根据抽样调查得到的数据计算,从农村流动到城市的流动家庭人均收入则为8368元,是农村人均收入的2.6倍,城镇人均收入的80%。虽然我们目前还不能说城乡收入差距已经缩小,但是,如果把农民工的收入如数统计上来,无论是作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一部分,还是作为城镇居民收入的一部分,都会起到缩小城乡差距的作用。可惜的是,我们没有足够好的数据做这种修正,我们尝试过一些不充分的分析,从最低限度上说,可以证实,因缺乏农民工收入统计,城乡收入差距的确被高估了。但是,2009年城镇已经有1.45亿农村劳动力务工,他们的工资已经在上涨,却是不争的事实。

  上涨中的农民工工资

  我们需要回答,农民工的收入在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中具有多么重要的位置,其走势究竟如何,是否足以影响整体收入分配状况等问题。在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观察并回答上述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一看中国经济发展处于怎样的发展阶段,发生了哪些根本性的变化。

  中国经济长期处于劳动力无限供给为特征的二元经济状态。然而,正如刘易斯所预期的,一旦现代部门对于劳动力的需求超过劳动力供给速度,经济发展即到达一个转折点。换句话说,刘易斯转折点是指劳动力需求增长速度,超过现行工资水平下的劳动力供给增长速度。并不意味着劳动力不够了,而是需要提高工资才能保持劳动力供给满足需求。

  这个转折点的到来对消费的影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

  一是规模效应。农民工总数已经很大,他们占城市就业的比重已经超过1/3。如果加上没有离开乡镇的非农产业农村工人,总规模与美国的劳动年龄人口(15岁以上人口)大致相等。而且,自2003年以来,随着劳动力短缺成为普遍现象,农民工工资水平增长很快,每年以10.5%的速度提高。尽管农民工工资水平低于平均工资水平,由于其农民工总规模已经十分可观,从总量上看也是一笔巨大的收入和潜在的消费支出。他们作为中国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收入的增长意味着收入分配的改善。由于这个组别具有更大的消费收入弹性,或者说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将会成为重要的消费群体。

  二是可持续的工资增长。农民工工资上涨的趋势仍将继续。有劳动力供给增量的逐年减少、支持工资上涨的各种劳动力市场制度加快建设、劳动生产率对工资提高的保障等多个因素,都将继续支撑工资增长,使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增长,在长期内是可持续的。

  我们对全国制造业数据的分析表明,2000~2007年期间,企业职工报酬增长了91.8%,而同期企业劳动边际生产率提高了178.7%。计算劳动力报酬与劳动生产率的比率,我们得到单位劳动成本这个指标。制造业劳动报酬的大幅度提升是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更快速提高而同时发生的,我们更应该注意到的情况是,在两者都经历逐年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其比值也在经历着逐年的下降,意味着竞争力仍然得以保持。

  三是农民工的消费潜力。农民工及其家庭成为重要消费力量,提高的收入转化为消费需求的可能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观察:社会保障覆盖率的提高,将在一定程度上解除农民工消费的后顾之忧;农民工已经实现了代际转变,新生代农民工有着全新的人口特征,消费观更加积极;户籍制度改革将大规模把农民工转化为新市民,从而转变他们的消费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和消费品生产等领域创造出更大的需求。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并没有把尚未落户的农民工的需求完全地考虑在内。因此,城市化作为经济增长引擎的作用,要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民工市民化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不完全的城市化

  目前,制约农民工及其家庭消费的因素,是城市化的不彻底性。中国的城市人口被定义为:在城市居住6个月或以上的居民,而无论其户口登记地在哪里。其结果是,城市化率与非农化率产生了较大的差距,2007年城市化率比非农化率高出12个百分点。

  从公共服务的均等性来讲,这种城市化模式的确具有未完成的特点,即那些被统计为城市常住人口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没有享受到与城市户籍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护的覆盖,在诸如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等其他公共服务方面,他们也没有获得均等的权利。这种未完成的城市化,妨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抑制了城市化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具体来说,这种城市化模式首先导致城市化进程的不稳定性。无论是因经济周期因素还是最终预期,没有获得正式市民身份的农民工及其家属,仍旧把农村老家作为自己的归宿。由于城乡消费模式的差异,没有归属感的农民工和家属,依然按照农村的模式进行消费和储蓄,不能发挥城市化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扩大消费需求的功能。因此,未来的城市化应该从单纯的人口比率提高,转向更加关注公共服务覆盖面扩大的内涵上来,通过消除46%的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与33%的非农户籍人口比率,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

  随着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一方面,居民大大提高了对更加充分、均等的社会保护的制度需求;另一方面,一直以来政府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正在转变为提供更多、更好、更均等的公共服务,进而推动制度改革的激励。从近来各地的情况看,各种形式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加快步伐。最近,广东省、重庆市都出台了更为实质性的户籍制度改革。如重庆市的改革效果,预期将在10年内增加城市人口1000万。

  其实,许多人并没有注意到,在过去十年里,以农民落户为标志的户籍制度改革,效果是很明显的。例如,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的年平均提高速度,在1997~2007年期间达到了2.1%,按照国际标准,这也是一个较快的速度。而且,可以预期这个速度将进一步加快。

  随着刘易斯转折点到来,城乡二元结构被逐步打破,城市化加速,农民工通过转变为新市民,将迅速成长为中国的消费巨人。这必然会对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全球经济再平衡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文章出处:《传承》,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