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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昉:应对“门槛效应”的挑战
文章作者:蔡昉  发布时间:2020-01-06 15:27:00

  发展中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通常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障碍,其中一些就是与阶段性跨越相关的门槛效应。从经济史的观察看,不仅存在长期徘徊在中等收入阶段困境的情形,更有着大量未能摆脱低收入均衡陷阱,堆积在中等收入门槛前的情形。在落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以摆脱的案例中,更为典型的实际上是那些处于中等偏上收入阶段的国家,特别是接近乃至刚刚跨进高收入国家门槛的国家,遭遇到难以逆转的经济增长减速,人均收入水平从而停滞不前,不再能够向更高的分组地位攀升。在这个意义上,不妨把中等收入陷阱这个概念转化为高收入门槛效应。

  把国家在中等收入阶段通常会遇到的增长瓶颈问题,进一步聚焦于临近高收入门槛时的特殊挑战,对于认识中国经济增长可持续性问题具有更为现实的意义。在这个特别的发展阶段,长期形成的发展经济学理论与新古典增长理论也恰好形成交汇。围绕着“门槛效应”,特别是中国面临的可持续增长挑战,需要在看似对立的经济学文献及其政策含义之间架设一座桥梁。虽然这并不是说需要做出经济学范式的转变,但是,经济增长源泉的变化要求政策关注点有所转变。在此基础上,对中国改革开放发展的政策建议才更有针对性。

  无论是否明言,早期关注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通常从二元经济发展理论出发,结合结构变革理论和人口红利假说,因而更有说服力地解释了中等收入阶段的经济增长源泉。除了关于人口红利的实证研究外,还有经济学家专门以亚洲经济体为对象,研究了产业间资源重新配置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通常得出:劳动力和其他要素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流动与重新配置,是二元经济发展阶段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源泉。另一方面,研究企业间规模变化和要素重新配置的文献,通常得出: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的成长与萎缩以及进入与退出,是超越中等收入阶段之后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源泉。

  这两类研究之间其实是有内在关联的。按照经济发展规律,伴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从而二元经济发展阶段趋于结束,一个经济体要保持全要素生产率的持续提高,必然要回归到熊彼特式的“创造性破坏”模式上。

  微观组织有消有长、有进有退、有生有死,是一个经济体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生物机制。在增长源泉“低垂的果子”所剩无多、效率改善不再具有帕累托改进特征的情况下,这种创造性破坏机制尤其不能回避。因此,针对中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面临的挑战,应该按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以各种经营主体公平而充分竞争、易进能出、优胜劣汰为机制建设的目标,以改革红利显著性为优先顺序的确定原则,在以下方向上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强社会政策建设。

  首先,探索市场机制“无形的手”与政府作用“有形的手”内在有机的协同作用,需要把竞争理念嵌入产业政策内核之中,化有形于无形。为此,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建立创造性破坏环境,改革的总体设计要不同于强化相关部门工作的部署,真正确立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地位。为了把创新发展理念转化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最重要的是在竞争领域让所有经营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同时让生产率低于平均水平、没有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经营主体容易退出,从整体经济层面上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新动能支撑中国经济增长。

  其次,进一步对外开放的一个重点,是把中国的投资者和企业推到国际竞争环境之中。国际经验和教训表明,保护可以使企业暂时避免竞争,为培育幼稚产业赢得时间,因此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实施得当有其必要性。但是,这种政策持续下去却不利于形成创新激励,还会造成缺乏自生能力的“巨婴”企业。因此,在新的发展阶段,通过提高生产率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必须依靠充分竞争形成创新的激励和可持续动力,越是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平等竞争,创新成果越会充分涌流。为此,要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的适用范围,按照全面开放原则逐渐形成自贸试验区政策的全覆盖。要在所有竞争性领域对国内外企业和投资者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清除所有妨碍公平竞争的局部政策和做法,维护对外开放和国内市场统一。

  再次,对那些已经取得共识,能够创造立竿见影、真金白银红利的改革措施,应该按照合理的红利分享和成本分担原则,着力突破既得利益的阻挠和拖延,以缓解潜在增长率下降的压力,同时推动改革向更加深入的领域拓展。改革与增长不是非此即彼或者此消彼长的关系,相反,改革红利即通过改革提高生产要素供给能力和配置效率,从而提高潜在增长率,既有利于稳定增长速度,还能以卡尔多改进的方式支撑进一步的改革,形成改革与增长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最后,加大政府再分配政策力度,织密社会政策托底的安全网。增长动能越来越依靠创造性破坏带来的创新、推进改革中帕累托改进性质减弱、国际竞争中与发达国家的互补性减少和竞争性增强,以及经济全球化逆风和国际宏观经济不稳定,都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风险。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发展方式转变和增长动能转换,不应该寻求避风港,而要坚定不移改革开放,在提高竞争力的基础上适应在更高发展阶段上的新角色。在创造性破坏中,僵尸企业必须处置,传统产能需要淘汰,甚至传统产业的就业岗位也应该更新,但是,劳动者必须始终受到保护。因此,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再分配政策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社会政策托底是创造性破坏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作者 蔡昉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文章出处:北京日报,2020年1月6日,014版